市府訴願會受理民眾提起的訴願案,發現違反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的案件逐漸增多,多數是民眾違規將汽機車駛入或停放在公園內,遭到市府工務局罰款1200元。
市府法制處表示,從105年以來,市府訴願會已經受理類似的案件100件,但翻案的不多,主要原因是只要工務局能證明訴願人是違規行為人,就沒有不罰的空間。而部份撤銷罰鍰的案件,多數是因為訴願人能證明自己不是違規行為人。另外,已經請工務局再加強宣導公園禁止車輛入內的規定,尤其是公園周邊人行道,在市府配合內政部公園無障礙通行政策拆除車阻後,常有民眾誤認為人行道非屬公園範圍而誤入,巴克禮紀念公園就有好幾個案例。目前工務局在各公園都聘僱有保全人員,平均一年罰單在1000件以上,籲請民眾不要因一時方便而違規,共同維護公園的安寧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