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環保局表示,中石化公司基於最高法院對該公司損害賠償金判決已經定讞,且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日前在市府協調會後,就儘速召開董事會確認通過賠償金,已經對有存摺且資料完備的111位原告於1月25號發放賠償金,另外沒有存摺的11位原告,在今天改以支票方式發放,共計122位原告,金額新臺幣1億5千8百多萬元。
環保局長林淵淙指出,過去中石化公司污染造成傷害是事實,所以市府義不容辭協助受害居民儘速領取賠償金,未來仍會協助雙方繼續發放繼承部分的賠償金,並希望在4月18號前完成發放。環保局也將持續嚴格監督整治工作,避免二次污染,儘速還給當地居民乾淨的家園,以避免再次傷害居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