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勞工局勞檢中心表示,今年到11月底,實施4千4百多次勞動條件檢查,裁處近二千件,罰鍰金額總計5千多萬元,也辦理13場次的勞動基準法宣導會。依據勞動條件檢查及裁處件數分析,以出勤紀錄未置備或未覈時記載、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計,每七日未有一日例假日休息等佔違法事項前三名;如果依行業別比較,以製造業、批發零售業、住宿及餐飲業佔違法業別前三名。
勞工局長王鑫基提醒,各行各業在農曆除夕及春節期間,雖然行業間的屬性不同,仍希望企業主能確遵勞動基準法的相關規定,如果有違法的情事,除了可以處新臺幣2萬元到100萬元的罰鍰外,勞工局也會依法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的名稱、負責人姓名等,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