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到11月為止,全市應該到檢機車超過84萬2千輛,其中有15萬5千多輛還沒有完成定檢,依法可處500元。環保局呼籲車主儘速完成定檢,除了解車輛性能是否正常,更能減少空氣污染,一舉兩得。環保局表示,機車出廠滿5年後,每年在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必須接受排氣檢驗,確保機車排氣濃度符合標準,減少空氣污染。
環保局指出,機車為民眾最普遍使用的交通工具,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規範,未來預計規劃在特定區域設置空氣品質維護區,針對進入區域內的車輛加強管制車輛排氣情形,沒有依規定接受檢驗或檢驗不合格車輛則可以立即告發,機車可以處新臺幣500到1500元。除了未定檢機車依法得罰500元外,為了落實二行程機車污染減量,二行程機車遭到攔檢不合格立即告發處分,並依據車輛排煙超標數值的高低,處1500元到6000元不等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