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撿拾區域為國有林區域外本市轄區內之各河川、海岸浮覆地(各水庫蓄水範圍、港口、國家公園及國家風景區範圍除外),撿拾清理及搬運期間為8/9至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發布下次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臺南市)時為止,且需設籍於臺南市居民才得撿拾,請民眾多加利用漂流木,提升國產才使用率,促進資源永續利用。
農業局表示,撿拾過程中,不得裁切漂流木,且單支規格需符合末徑小於20公分、長度2公尺以下或單支重量50公斤以下,且無國有、公有、私有註記或烙印者才得撿拾,若撿拾漂流木需轉售或量體龐大需動用車輛進行載運者,請民眾於完成撿拾後攜帶身分證件到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玉井工作站辦理檢查、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