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2月1號起市民到戶政事務所進行新生兒出生登記時,可以直接申請生育獎勵金及育兒津貼,再由戶政事務所將育兒津貼申請書轉交區公所進行審查後核發,因為現行育兒津貼採取申請制,由單一窗口受理,可以避免新生兒父母忘記申請育兒津貼,造成拖延或無法追溯的損失。
社會局指出,新手父母到戶政事務所申請育兒津貼時,申請人需要攜帶新生兒父母雙方身分證正本及印章,提供核對身份,並準備父母雙方身分證正反面、郵局帳號影本及剛辦理完成的戶口名簿各1份作為申請附件,連同填寫完成的育兒津貼申請表,由戶政事務所代收後,再轉交到兒童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社會局強調,戶政事務所僅能代收轉件,實際審核仍為兒童戶籍地的區公所,相關審核補件等程序,仍需要配合區公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