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特定工廠登記辦法」規定,今年3月19號為未登記工廠提出改善計畫的最後期限,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呼籲已經申請納管的業者,不論是否已經核准納管,務必在期限前提送改善計畫,計畫內容包含消防、環保、水保及廢水、污水處理及排放等改善措施,如果逾期未提出則將駁回納管申請,且納管輔導金依法不予退回,請業者務必要把握截止期限。
經發局長林榮川說,關於工廠改善計畫,主要是輔導業者針對工廠範圍進行環保、消防、建築結構、排水等與環境改善有關的規劃檢討,其中,有關建築物配置平面圖、建築物面積計算表、建築物結構安全證明及消防圖等,必須由專業技師、建築師或消防設備師簽證,土地非自有者,應該檢附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租賃契約,並依照改善計畫所承諾事項在一定期限內完成施設,為了協助業者提送改善計畫,去年經發局辦理4場輔導說明會,業者如果有任何問題也可以洽詢經發局工商行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