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空氣品質,臺南市政府環保局加強管制老舊機車及路邊排氣攔檢,今年1月到9月共攔檢530多輛機車,其中103輛不合格。不合格車輛中1到4期老舊燃油機車佔比超過6成。不合格的車輛分別告發1,500元到3,000元不等罰鍰。環保局表示,市府淘汰96年6月30號前出廠老舊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方案,市民111年完成淘汰換購,並在112年1月10號前提出申請,含中央補助最高可以省2.7萬元,有需求者請把握期限。
環保局指出,老舊燃油機車不僅污染量高,排碳量也比電動機車高9.5倍,在全球暖化議題當下,使用電動機車,以電代油才環保。依照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規定,機車出廠滿5年,在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共3個月期間,必須到定檢站進行排氣檢驗,家中的機車如果因為老舊或故障未使用,建議辦理報廢或註銷牌照,以免逾期或遇到攔檢不合格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