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學甲都市計畫在民國45年就已經擬定,經歷50多年的實質環境變遷,又第二次通盤檢討從民國88年發布實施以來,歷經十多年的社會經濟變遷及縣市合併升格,計畫內容已經不符合實際發展需求,市長黃偉哲表示實在有推動「變更學甲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的必要,全案在111年2月22號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都發局指出,考量這次審議通過案件部分與公開展覽內容不同,為了維護民眾權益,5月23號起辦理計畫書圖再公展作業,相關書圖可以到市府或學甲區公所閱覽,或上市府都市發展局網站下載檔案。
都發局說,這次檢討重點,包括:增進學甲工業區交通路網的聯通性,予以劃設道路用地,以建構完整的道路系統;將2處未完成附帶條件地區與鄰近已經無使用需求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進行變更;另外這次共擬解編8處公設保留地,增加住宅區約8.03公頃,重劃完成後區內將可以完善取得及開闢道路、停車場、公園等公共設施,期以打造優質居住環境,並帶動學甲區整體發展;因應輔導既有宗教寺廟合法,依台南市宗教專用區檢討變更審議原則予以檢討變更;為了提升整體防洪減災效益,在華宗橋下游東北側區域增設公園兼滯洪池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