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11年房屋稅繳納期限到5月31號,尚未繳納的民眾,如果因為疫情不想出門,可以使用行動裝置掃描稅單上的QR-Code,利用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線上繳納,如果手邊沒有稅單,也可以利用自然人、金融、工商憑證、已經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就可以線上查繳稅,方便又防疫。
財稅局表示,如果房屋稅法定繳納期間因為疫情接受治療、隔離或檢疫者,可以申請展延繳納期限到6月30號,如果6月30號仍接受治療、隔離或檢疫者,則從治療、隔離或檢疫結束次日起展延20天;另外為了減輕民眾繳稅負擔,納稅義務人如果受到疫情影響,不能在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可以在規定繳稅期間內向財稅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最長可以延期12個月或分期36個月。財稅局強調,房屋稅申請展延繳納只適用接受治療、隔離或檢疫者,並非全面性展延繳納期限,請民眾記得在5月31號前繳納房屋稅,如果逾期未繳,每超過3天加徵百分之1滯納金,最高加徵到百分之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