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節及國慶日假期將屆,爆竹煙火需求量驟增,為避免部分販賣場所可能販賣超量爆竹煙火,南市消防局已啟動稽查工作,並宣導業者勿販賣無認可標示的爆竹煙火,以保障民眾爆竹煙火使用安全及杜絕非法製造及販售。
消防局表示,將加強轄內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安全檢查工作,加強非法爆竹煙火場所查察取締,利用各項活動宣導應使用附加認可標示之合法爆竹煙火,及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應注意事項,並鼓勵民眾踴躍檢舉不法業者及非法爆竹煙火。
為保護兒童施放安全,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於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應行陪同。」違反者將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內政部也公告禁止兒童施放升空類(如小高空)、飛行類(如沖天炮)及摔炮類等較具危險性之一般爆竹煙火,更不得販賣給兒童,違反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消防局呼籲,民眾施放爆竹煙火應注意安全,小朋友施放爆竹時,必須由家長(成年人)陪同,共同營造安全快樂的中秋佳節。